返回

第一百二十六章 分歧 重生在顺治末年

首页
关灯
护眼
隐藏
字:
上一页 回目录

身也算得上是那一类人,可是做事还是要有所顾忌的。和现在权贵们的肆无忌惮根本不能同日而语。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淑云有些晦暗的咽下一口口水,说道“算了吧,都是些人云亦云的百姓,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呢。我就是发发牢骚。以后不会让你操心了。”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康熙摇头失笑“你呀,就是太心善,太不计较了。这是要吃亏的。”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“嘿嘿,没事,有你呢,谁敢给我亏吃。”淑云立刻不露痕迹的送上了一个马屁。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“哈哈哈...都是做人家额娘的人了,还不自立,整天想着依靠朕。刚才是谁说不让朕操心的?”康熙很享受淑云的恭维啊,不管是真是假,但是听着舒服啊。“不过,这裹脚,朕倒是和你同一个观点,也不喜欢。”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淑云眼睛一亮,忙道“那皇上可以下令禁止裹小脚啊。”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“怎么禁止?这事可不是说禁止就能禁止得了的。咱们大清入关以后,也曾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。但收效甚微,民间反对的很厉害。到朕执政七年的时候,只好无奈罢禁。这件事,还被人渲染成了“男降女不服”真是可笑至极。”康熙无奈的摇头说道。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康熙说的这事,淑云知道,当时在民间闹得沸沸扬扬。只是为什么“剃头令”能执行的那么彻底,而禁止裹脚令,却不行?难到只是因为民间反对的厉害吗?那剃头不是反对的更厉害,多尔衮甚至发出了“留法不留头,留头不留发。”的命令,誓要把剃头进行到底。一个头,一个脚,难道脚比头还要珍贵?恐怕不是吧?至于真正的原因,是认为女人无关紧要,还是当权者别有想法,就不得而知了。淑云也不会蠢得去贸然询问康熙。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不过只要有希望,淑云还是想要尝试一下的“嗯...”淑云低着头,琢磨着可用的办法,回忆着以前看过的有关这方面的历史书籍。淑云还记得,中国近代史上有过记载——辛亥革命后,各地方政府采取种种具体措施实行“放足”。提出口号“不要小脚女为妻”,马路上树立“二十五岁以下小足女子,不准在马路上行走”,向缠足女子征收“小脚捐”等方式促使女子脚之解放。渐渐使缠足陋习走向绝迹。那现在是不是可以拿来借鉴呢。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于是淑云试着对康熙说道“玄烨,我们可以从医学的角度宣传小脚对人体的危害。朝廷还可以出台律令,向缠足女子征收“小脚捐”。想裹小脚可以,但是要交钱。这样一来,就能让那些贫民百姓家的女子绝了念头。”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“你第一个办法倒是可以。不过第二个办法吗?呵呵,也亏你想得出来,还“小脚捐”,朕要是真这么做了,百姓们还不得把朕给骂死啊。你有一句话说得不错,缠足是文人士大夫为了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,便于操控,也是为了满足他们的**。朝廷下令禁止缠足,就是他们这些文人反对的最厉害。防人之口,甚于防川。文人的笔可是比武人的刀还要厉害。现在三藩和台湾尚未评定,为求安稳,有些事,朕不得不慎重啊。不过朕可以答应你,等到将来天下太平了,朕定会再次下令禁止缠足。”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“嗯,我听你的,玄烨,谢谢你。”淑云温和的笑着说道,虽然心里不是很满意,可是淑云并没有表现出来,如果非跟康熙闹着非要现在下令,只能适得其反。能得到他的一个承诺也算有所收获。皇帝的金口玉言,是一定要兑现的,只是时间

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内容可能显示不完整,请退出阅读模式,m.touwz.org

「如章节缺失请退#出#阅#读#模#式」

本章未完,点下一页继续阅读。>>>

上一页 回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