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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骨秀意清 桃李满园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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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年头过年与宁博容熟悉的过年是全然不同的,不过有一些风俗是一样的而已,阿郑来叫之前,她与刘湛正坐着写春联,宁博容的字相当不错,刘湛……靠着重生这个金手指,自然也是水准很高的。

但他们毕竟是小孩子,这春联写了不是给大门上贴的,宁博容只写自己的院子的,刘湛的只贴在贫寒学子们呆的院子。

这边搁下笔,阿青将他们写完的收拾起来,感叹道:“小娘子和楚九郎的字当真漂亮呢。”

作为崔家世仆,阿青也粗识几个字,不比宁博容这般读书读得多,但宁博容爱到藏书阁去,耳濡目染之下,阿青倒也算有些眼光。

想了想便将这几张春联拿着,一道到崔氏那边去,也好给崔氏看一看。

迎着飘散的雪花,宁博容心情很是不错地走进了暖融融的大堂。

“阿母!”脆生生地叫着,崔氏一见她来就笑着招她过去将她搂在怀里,“外面可冷?”

“又下雪了呢。”宁博容笑着道,转眼就看到了坐在崔氏旁侧的林氏和孟氏。

林氏乃是卢成山的老妻,便是崔氏也要敬让几分的,孟氏与崔氏年纪上差不太多,平日里关系就不错,宁博容也是见过许多次了。

至于孟氏之子卢令仪,却只在两三年前见过一次罢了,那时候他还是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儿,如今竟有些少年的挺拔之姿了。

不得不说卢家的基因还是不错的,卢成山儒雅清朗,颇有风仪,林氏年轻时也是出了名的世家美人,卢毅虽在学习上没有多少资质,长相却十分出众,是以同样颜色极好的孟氏身为尚书之女,却肯下嫁,这生下来的卢令仪,自然姿容不凡,可见长大了绝对是能够秒杀一众女子的英俊郎君。

但偏偏,他站在这沈七郎旁,生生被映衬得俗气起来。

沈七郎出身潞洲沈氏,同庆和崔氏一般,都是绵延数百年的世家大族,比起崔家的渐渐衰落,沈家却正当兴盛,而崔氏的一位堂妹曾嫁进了沈家,说来却是沈七郎的伯娘,是以拐来拐去,沈七郎也能叫崔氏一声姨母,虽只是远亲,连堂表姨母都算不上,但好歹也能扯上点关系。

尤其这沈七郎外表实在太具有欺骗性,恐怕就没有长辈看了不喜欢。

若论长相的好看程度,不说卢令仪不逊于他,刘湛更是胜他两分,但这气质,却难以言喻,这沈七郎身上,有种世家大族用玉器丝竹、锦绣绢帛、熏香贵米养出来的优雅雍容,使他穿着简简单单甚至称得上朴素的青色袄袍,只用一支白玉簪束发,却比穿着上要精细许多的卢令仪更加出众,明明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,却已然有了几分风华无双。

“这沈家七郎乃是我家的远亲,也不是外人,阿容你便唤他一声表哥吧。”

宁博容:……

总觉得远房表哥什么的,有种特别雷的感觉,尤其是小小年纪就装成这样,还没刘湛来得自然……虽然说,崔氏一副十分欣赏的模样。

宁博容清楚,这年代的人,大概都会喜欢沈七这般风仪出众稳重到压根儿不像孩子的少年。

“阿洵,真是好久不见。”刘湛却上前一步,微微笑道。

沈七郎姓沈名洵,如今在国子监读书,却说刘湛这世的年纪只比他小上两岁,在来云州之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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