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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5 章 阁楼 掌上飞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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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清芷哪里见过土匪。

她只见过小偷,七八岁的孩子,偷糖块的,偷袜子的,偷肥皂的;再大一些,有十六七的男孩子,什么都不干,游手好闲,等她经过,就盯着她看,毫不掩盖的、恶意的笑。

方清芷没怕过这些人。

一群小混混,再狠能狠到哪里去?在她第一次被偷胸衣后,方清芷拿着晾衣杆追出去,将人在众目睽睽下打得头破血流,一定要扯对方去见警察。

她出身陋巷,小偷小摸,阴险的狡诈见识多了,也就渐渐习惯。也知做这些事的人大多是脓包,须狠狠给个教训才能挑破。

但方清芷没有遇到过土匪,香港不大,容不下占山为王的匪,只有街道中横行霸道的白皮鬼。

她不知土匪是什么模样。

在方清芷的认知中,坏人是什么样子的?是街头的古惑仔,穿故意挖破洞的牛仔裤,抽烟喝酒,将头发剃得乱七八糟,不读书,拉帮结派,互相称兄道弟,讲“义气”,打群架,警察来扫荡时,总能抓几个回警局中蹲着。

再高级一些,穿花衬衫,戴粗粗的金项链,抽雪茄,身边簇拥一群马仔,手底下一堆灰产,在白炽灯的小店里和兄弟打边炉;

最高层的,大约是陈修泽这种,西装革履,温文尔雅,穿上西装彬彬有礼,如大学教授;衬衫之下,胸前背后,胳膊或腿上,皆是扭曲的、蜈蚣脚一般的疤痕。

土匪呢?

大约只存在电视剧和电影里,是方清芷所不了解的另一类物种,骑马的叫马匪,在船上的叫海盗,沙漠里的叫沙匪,深山老林占山为王的,才是土匪。

乱糟糟的电影中,土匪会下山抢钱抢粮还抢人,只是抢后的故事很少展露在大荧屏上。方清芷此时感受到了,风声催动树枝,影摇枝动,一只用力到指节发白的手死死扣住扭动的枝,防止被劲烈的风摇散,又阻止逃避稳而重的攻击。

方清芷看到陈修泽眉毛上端的那道疤痕,钉子落下的,周围的青筋好似藤蔓,一朵疤也成了如她般被洞开的玫瑰,沾了一点汗。她感觉惊讶,自己怎会将这道疤同玫瑰联系在一起,可大约世界就是由无数原不想干的事物、有缘分地粘合而起。

无数毫无联系的事情组成他们存在的世界,盛开的玫瑰,额上的疤,藤蔓般的根筋,流动的血液,急打飞溅的水花,吹散木头的冲击风。只读到中学就辍学不念书、自小就去混社会、做走私生意的他,还有街巷里坚持读书好好学习、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女学生。

陈修泽几乎想不起第一次成功带手表过关时的情形,那时他胆子大,压了所有钱进去,换来昂贵的表紧紧藏在身上。他装扮成学生模样,戴着帽子,沉静地背书包,成功地骗过海关检查人员。那时手表在他衣服中,紧紧贴着胸膛,体温和金属的冷令他不自觉战栗,而此刻低头,他看到方清芷微微皱眉张口的脸颊。她就像那时藏在他怀中的、压上全身积蓄来购得的昂贵手表,不过不同的是如今他在对方体内,不同的是此时纵使割断他咽喉,陈修泽也不会退出,将她拱手于人。

哪里舍得呢?

看到她和梁其颂私下见面时,陈修泽拿定主意要惩诫她,看她不知所措分开自己就要往上坐时,看她咬唇艰难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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